加拿大高等教育評鑑制度 |
||
---|---|---|
![]() |
|
|
本書介紹
加拿大教育體制屬於地方分權的教育管理模式,故在教育行政機關組織及運作方面,有其獨特風格;而在高等教育機構的治理模式上,亦呈現多元色彩,值得國內研究參考。台灣評鑑協會近日出版由陳玉娟小姐所編著之「加拿大高等教育評鑑制度」一書,針對加拿大高等教育評鑑機制的內涵作深入介紹,並分自加拿大高等教育發展現況、多元化的評鑑機制運作實況加以探討,最後則歸納結論,提出未來可供我國借鏡之處。 加拿大有10個省和3個地方,各具不同教育行政系統,然對於具全國性的教育事務及決策,仍需統一單位來處理,故於1967年時,由各省的教育廳長組成加拿大教育廳長會議,以討論具共同性質的教育工作及決策,以發揮資訊分享及合作的機制。 教育分權的結果影響到加拿大高等教育評鑑機制的運作,故加拿大並無全國統一且公立的評鑑機構,以專門推動高等教育評鑑事宜。整體而言,加拿大高等教育評鑑定義甚廣,舉凡立法、附屬和聯盟、學分轉移和連接性方式、內外部審核、專業認可和品質保障組織等方式,皆被其政府視為一種高等教育評鑑機制的體現。此外,加拿大有數個聯盟,利用其會員加入標準的設立及所應遵守的事項,來作為消極的高等教育評鑑;換言之,若能加入該聯盟即為一種品質的保證;例如加拿大大學和學院聯盟、加拿大社區學院聯盟及加拿大認可機構聯盟等民間組織,這些組織發揮了軟性的評鑑特色。 從加拿大高教評鑑的相關機制過程中,可對國內評鑑機制帶來一些啟示:
|
||
本書目錄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