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教育出版


 

 
 
審稿辦法
審稿辦法
 

《臺灣教育社會學研究》稿件審查要點

2019/2/17編輯委員會修正通過

每篇投稿文章之審查皆須經過下列階段,分述如下:

壹、審查流程

一、形式審查

本刊執行編輯就來稿做初步篩選,凡符合本刊性質及形式要件者,隨即交付初審。若符合本刊性質但不符合形式要件,此投稿文章將不進行外部審查,並由執行編輯通知作者補齊及修改後再重新投稿。

二、初審

就送審稿件領域,由總編輯考量稿件性質及編輯委員專長選定責任編輯,每篇稿件以壹名責任編輯為原則。責任編輯確認稿件內容符合本刊性質與宗旨後,將依序推薦五位外部評審委員以進行匿名同儕審查過程。

三、複審

  1. 每篇文章將由二位外部審查者進行匿名審查。
  2. 初次外部審查意見分為五類:(1)接受;(2)修正後接受;(3)修正後再審;(4)第三審;(5)不予採用。
  3. 若兩位審查者之意見有落差時,本刊編輯委員會將聘請第三位審查者匿名審查,三審之審查規準與表格同初次外審意見表。

四、結果通知

  1. 凡外審意見皆為「不予採用」者,經編輯委員會討論確定後,逕予退稿。
  2. 凡外審意見為其他四類者,作者須依據匿名審查意見進行修改,並於期限內修改完畢回覆本刊。責編將確認文章是否有根據匿名審查者之意見進行修改,並和編委會共同討論最後是否接受刊登。

貳、文稿修正與刊登

一、經編輯委員會考慮接受刊登之文稿,作者須於期限內根據編輯委員會之意見修改完畢並回覆本刊,否則恕難如期刊登。

二、來稿經同意刊登,作者須加列英譯之中文參考文獻。

三、同一作者之文稿,以不連續刊登為原則。

參、審查作業原則

一、專業原則

  1. 編輯委員會就來稿主題,推薦國內外該領域之專家進行審查。
  2. 編輯委員會積極了解評審者之審查品質,並建立審查者資料庫,作為推薦評審者之依據,以確保本刊文稿品質,提升學術對話水準。

二、迴避原則

  1. 本刊之編輯委員、執行編輯如有投稿本期刊,不得出列席參與所投文稿之任何討論,不得經手處理或保管與個人文稿相關之任何資料(如審稿意見、審稿者資料),其職務代理人由總編輯指定。。
  2. 審稿名單之推薦,編輯委員除本最大知能推薦適合之專業評審者外,斟酌考量投稿者與評審者間之利害關係(如論文指導關係、同事關係等),並迴避不適合之評審者。

三、保密原則

不論審稿中或審稿後,編輯委員會及編務行政人員對於作者與審查者之資料負保密之責,文稿審查以匿名為原則。

   
  臺灣教育社會學學會 Taiwan Association for Sociology of Education
本刊採用CC創用4.0國際CC BY-NC-ND(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禁止改作)模式。
  臺灣教育社會學研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