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稿辦法 | ||
《臺灣教育社會學研究》稿件審查要點2019/2/17編輯委員會修正通過 每篇投稿文章之審查皆須經過下列階段,分述如下: 壹、審查流程 一、形式審查 本刊執行編輯就來稿做初步篩選,凡符合本刊性質及形式要件者,隨即交付初審。若符合本刊性質但不符合形式要件,此投稿文章將不進行外部審查,並由執行編輯通知作者補齊及修改後再重新投稿。 二、初審 就送審稿件領域,由總編輯考量稿件性質及編輯委員專長選定責任編輯,每篇稿件以壹名責任編輯為原則。責任編輯確認稿件內容符合本刊性質與宗旨後,將依序推薦五位外部評審委員以進行匿名同儕審查過程。 三、複審
四、結果通知
貳、文稿修正與刊登 一、經編輯委員會考慮接受刊登之文稿,作者須於期限內根據編輯委員會之意見修改完畢並回覆本刊,否則恕難如期刊登。 二、來稿經同意刊登,作者須加列英譯之中文參考文獻。 三、同一作者之文稿,以不連續刊登為原則。 參、審查作業原則 一、專業原則
二、迴避原則
三、保密原則 不論審稿中或審稿後,編輯委員會及編務行政人員對於作者與審查者之資料負保密之責,文稿審查以匿名為原則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