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期刊 | 當期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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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]() ISSN:1609-5758 徵稿辦法 審稿辦法 編委陣容 期刊倫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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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較教育 Journal of Comparative Educatio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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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比較教育學會主編之學術性刊物,收納國際與比較教育之原創性及評論性學術論著,包括比較教育理論與方法、國際與比較教育研究、各國教育新訊、書評與國際學術會議札記等論述 Journal of Comparative Education (JCE) is an academic periodical of the Chinese Comparative Education Society – Taipei. JCE provides a forum to discuss the issues regarding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education, the latest educational information around the world, and book reviews to convey a brand new worldwide vision. 出版者:中華民國比較教育學會 電子郵件:ccest1974@hotmail.com 定價:單冊新臺幣300 元 一年二期個人:新臺幣600 元;機構:新臺幣1,200 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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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稿辦法 | |||
《比較教育》審稿辦法 93年11月14日第二次編輯委員會修正通過 一、本刊之審查程序包括預審、初審、複審。 (一)預審 1. 來稿由本刊二位執行編輯進行初步篩選,凡符合本刊之性質、形式要件(包括字數、格式、體例等)及嚴謹程度者即由編輯委員會交付審查。 2. 不符合本刊性質、形式要件、嚴謹程度之文稿,由編輯委員會討論確定後,逕予退稿。 (二)初審 1. 預審通過之文稿由編輯委員會聘請兩位評審人匿名審查。 2. 初審刊登建議分為四類: (1)採用。 (2)修改後不必再送審即可採用。 (3)修改後須再送審。 (4)不予採用。 3. 審稿意見為「採用」、「修改後不必再送審即可採用」者,由編輯委員會就來稿數量及屬性等決定刊登期別;審稿意見為「修改後須再送審」者,於作者修改並提出說明後,由編輯委員會再送審查;審稿意見為「不予採用」者,不予刊登。 4. 初審時兩位評審意見有出入時,由編輯委員會決定處理方式。 (三)複審 1. 經初審建議「修改後須再送審」之文稿,由編輯委員會函請作者修改。作者修改後,應將文稿寄回編輯委員會,由編輯委員會再送審查。 2. 複審之審查規準與初審相同。 3. 複審刊登建議分為三類: (1)採用。 (2)修改後採用。 (3)不予採用。 二、刊登證明:經編輯委員會確認符合刊登資格之稿件得發給刊登證明。 三、本辦法經本刊編輯委員會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